“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对照纪检监察建议,制定8项整改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验收流程与标准……”近日,荆州市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相关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详细介绍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深入剖析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管理制度漏洞和权力运行风险点,构建“提出建议—限期整改—跟进监督—综合评估”的闭环管理,紧盯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背后的共性规律和症结所在,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督促案发单位以点带面,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为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制发、使用,该区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逐项梳理细化纪检监察建议适用范围、审批程序和文书格式等重点环节,明确19种适用情形、12项制发流程、4项整改要求和5种跟踪督办方式,既避免应发未发、滥发乱发,又确保归口管理、统一规整,为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建议提供模板化参照。
在纪检监察建议提出前,该区纪委监委依托办案协作区对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集中研判,有效避免纪检监察建议泛化、简单化。同时,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全面审查评查,从提出事由、类型适用、提出权限等方面严把质量关,定期通报发现的共性问题,确保程序规范、制发有序。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让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按照“谁办理、谁提出、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建立完善“整改销号”机制,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采取调研走访、专项检查、列席会议、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被建议单位主体责任,及时发现解决纪检监察建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整改不实、推进不力的,强力督办推进,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纸面整改等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我们还将用好‘开门问效’这一重要方法,把干部是否认可、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及时公开整改措施,亮出整改成效,深入被建议单位走访座谈,实地了解干部群众对整改成效的评价,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邓王东 于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