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党纪你问我答·党员领导干部为家乡党委政府跑项目跑资金提供帮助违纪吗?
发布时间:2025-05-08 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问:李主任,最近我们家乡想修一条路,但资金没有着落,政府领导想到上级有关部门跑资金和项目,想请我出面协调。请问我可以帮他吗?
答:这事你可要慎重了。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应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因此,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接受谁的请托、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事务,更不允许借机收受请托人的财物。
问:那如何区分正当的履职行为与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呢?
答: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目的是防止利用手中的权力扰乱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项目立项审批的正常有序报批,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的公开公正公平。但绝不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可以不管不问,不作为。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有责任有义务在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领导、参与、协调、推动各项公共管理事务,按照依法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各项公共管理事务活动。对这些正常履职行为不能视作干预和插手公共管理事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