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2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襄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23年1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襄阳市纪委监委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襄阳市纪委监委机关把做好省委巡视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以对党忠诚和对人民负责的使命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真抓实改。2023年12月29日,市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市纪委监委机
关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4年1月25日,召开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领办整改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对重大问题严格审核把关、对重点环节加强督促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派驻(出)机构和机关部室通力合作、协同配合,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三)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对照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细化整改措施138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召开部署会、推进会5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任务交办会、碰头会、督办会13次,形成逐项落实、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每周调度汇总,制发整改工作提示4期,跟踪督办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集体研究评估、分类研究对策、逐条审核销号,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地。
(四)深化成果运用,提升整改实效
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既解决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7项,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83项。2023年,襄阳市纪委监委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年度工作考核优胜单位。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化政治监督
1.加强对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着力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的能力,根据省纪委监委《南水北调中线湖北水源区保护协同监督工作办法》和征求意见情况,制定我市南水北调中线湖北水源区保护监督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围绕水质安全、供水安全等4个方面细化任务清单,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履行职责,推动引江补汉工程建设落地见效。各协同监督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湖北水源区保护协同监督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强化日常协调督办,确保监督工作不落空、不跑偏。
2.加强对省市重点工作的跟进监督。紧盯各地各单位承担的职责使命,将“两争一出”(争第一、争先进、出经验)和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情况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充分运用列席会议、监督调研、谈话会商等方式,推动各地各单位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完善机制,自觉把本地本部门工作放在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动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注重“时、效、度”,合理安排专项监督任务,统筹摆布“室+组+地+巡”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3.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2023年,同12个县(市、区)、开发区和84家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一把手”进行谈话,实现谈话全覆盖。制定2024年度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科学、合理、均衡安排谈话时间,加强教育提醒,前移监督关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县(市、区)委书记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内容。着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性,通过加强问题线索线上巡查、强化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完善执纪执法专题会议程序等方式,增强线索处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4.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积极承担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巡视巡察整改跟进监督,针对省委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反馈和市委巡察反馈的未销号问题,督促相关开发区和市直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工作规程,市纪委常委会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二)关于推进正风肃纪
1.深入纠治“四风”。印发《关于加快公车监管系统数据录入比对工作提示》,督促各地做好数据录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出台《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通报3期,曝光典型案例15个。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推动涉“四风”信访举报问题化解在基层。运用“五个一批”工作方法,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包保等方式,推动信访积案化解。采取“室+组+职能部门”等方式,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调度和督办,与相关市直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机关带头严守精文减会硬杠杠,对发文会议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季度监测,严控会议规模,开短会、讲短话、树新风。
2.常态化开展纪律建设。加大酒驾醉驾问题查处力度,督促公安机关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并做好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深入分析2021至2023年我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营造拒绝酒驾醉驾良好氛围。针对巡视反馈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尽责问题,督促各派驻(出)机构每季度报告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情况,定期汇总通报、纳入考核内容。
3.纵深推进清廉襄阳建设。健全“三责协同”体系,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牵头单位主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促进各类责任主体贯通协同、齐抓共管。抓实抓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针对权力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系统治理,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加强对选树先进典型、示范单位审核把关和跟踪管理。巩固拓展清廉建设“深化年”取得的成果,优化年度考核指标,减少考核项目,突出质量标准,强化效果导向。
(三)关于持续惩贪治腐
1.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印发《关于强化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加强线索处置工作,严格遵守线索处置要求,健全线上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对执纪执法平台进行巡查,对可能超期的问题线索进行动态提醒,严防超期办件。优化问题线索研判处置,健全完善集体研判机制,以室务会或问题线索研判会等方式进行研判,严格按照程序审批,确保规范高效处置。认真执行执纪执法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审核把关,提高处置精准性。
2.强化重点领域案件查处震慑效果。修订完善《襄阳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执法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增加了“从政治上‘看、悟、查’,加强对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形和‘四风’类问题的集体研判”等内容,着力从工作偏差中发现政治问题,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在执纪执法专题会上,对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形和“四风”类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实施大案攻坚工程,持续深化国企、医药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惩腐败行为。
3.着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建立预警督办、延期审批机制,逐件排查未办结的交办件,对临近办理期限的加强提醒督办;对案情疑难复杂需要延期的,依规办理延期手续。落实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机制,执行交办件两级复核、集中审核机制,提高审核质效。优化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提升工作质效。制定常态化治理化解重复举报实施方案,建立动态管理、发函提醒、领导包保等机制,实行台账管理,逐件研判成因,做到一件一策、动态清零。
4.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效果评查的通知》,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图,明确责任主体、整改建议、成果运用等工作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效果评查常态化。组织监督检查部门对2023年度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评查,健全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闭环管理机制,推进监督、整改、办案、治理贯通融合,增强腐败治理效能。
(四)关于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1.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四项监督”协调联动的意见》,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注重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将派驻机构检查发现驻在单位(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线索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和通报范围,强化责任落实。印发《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建议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登记管理、审核报批、系统录入等事项,对派驻机构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格式、审签手续等进行把关,及时做好备案。注重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增加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频次,与成员单位加强工作互动。市监委聘请17名特约监察员,充分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效贯通。
2.做实做细基层监督。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年度“零立案”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着力破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通过干部“上挂下派”等方式提升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履职能力。通过开展巡回驻点监督、深化群众监督、拓展大数据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紧盯突出问题,用好大数据监督手段,推广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规范小微权力清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树立正确执纪执法理念,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基层干部多次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处分的案件严格评查,把好案件质量关。强化基层纪律教育,加强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阐释,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对纪法条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等主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各党支部、党小组同步开展学习研讨。2024年,深入实施“质效提升工程、群众满意工程、生态营造工程、大案攻坚工程、系统施治工程、数字纪检工程、铁军锻造工程、改革创新工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打通交流任职渠道,让干部在多岗位上历练成长。实施铁军锻造工程,加大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荐多名干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跟案锻炼,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线实战中提升业务能力、锤炼过硬作风、提高斗争本领。用好遴选、选调等进人方式,加大专业人才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治“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印发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强化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3.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对申诉复查案件进行台账管理,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防止案件超期办理。根据全市案件审理人员调整情况和申诉复查工作实际,动态更新审理人才库,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干部纳入人才库。
(六)关于组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
1.做到真查实改。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个人事项自查,采取自身查、同事帮、上级点、下级提等方式,组织开展3轮个人自查自纠;对干部《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分层分级审核、逐人逐项核查。严格执行《执法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督促执法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转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即收即办、快查快结。
2.认真开展“法规制度执行年”活动。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业务流程查找法规制度执行问题,持续深化整改、着力纠正偏差,以认真学规、科学立规、坚决护规促进干部严格守规。开展“逐案评查”“月评优质案件”等活动,拓展评查范围、实行动态监管、深化结果运用,稳步推动案件查办“质”和“效”双提升。
3.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借用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出现多头借人、点名借人、超期借人等现象。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相关措施审批权限、办理程序、工作要求以及文书格式的规定,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襄阳实践、争当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更实的举措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视同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责任到人,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任务,加强督导调度、跟踪推进,确保各项整改横向到底、纵向到边。
(二)以更优的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聚焦巡视发现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分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以深化“法规制度执行年”活动为抓手,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
(三)以更强的担当促进整改成果转化。充分运用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做到整改问题和推进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自觉把履行职能职责与服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监督保障相关规划、政策、措施、项目落实落地,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护航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8月19日。联系方式:0710-12388(工作日8:30—17:30);邮政信箱:襄阳市襄城区滨江西路220号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441021。
襄阳市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