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20日对宜昌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23年1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宜昌市纪委监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层层扛牢政治责任,逐条逐项细化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委主要领导任组长、3名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高位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把责任明确到人、时限落实到天,实行“常委(委员)负责制”“工作清单制”“整改销号制”,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请示汇报。把对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四巡视组以及市委的请示汇报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整改方案报经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审核后印发实施。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到市纪委监委机关专题调研,就抓深抓实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及时请示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措施有力。
(三)强力督办推进。坚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制定29项整改任务台账,聚焦整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民主生活会上,委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各整改牵头领导分领域召开专题办公会,及时调度整改工作,并围绕整改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以及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等重点加强督办,推动整改真落实、问题真解决。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化政治监督方面
1.加强长江大保护跟进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联合县(市、区)纪委监委对重点区域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二是督导推进问题整改。针对长江沿线违建问题,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有序推进拆除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三是督促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督促市直主管部门聚焦沿江生态环境开展常态化监督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督办。
2.加快推动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问题迅速整改。建立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问题责任单位限期开展整改工作,推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根据反馈问题涉及领域,分别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直主管部门就久拖未治的问题开展重点排查,以专项问题整改带动行业规范治理。三是严肃执纪问责。紧盯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重点人、重点事,建立重点问题线索台账挂牌督办。四是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市纪委监委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持续跟进监督,严防问题反弹。
3.提高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年度谈话方案。市纪委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2024年度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二是提升谈话质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一单位一提纲”的原则,在谈话前有针对性制定谈话提纲,并认真记录谈话内容,确保谈话质量。
4.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提醒督办。通过工作提示的方式,对责任部室进行提醒督办,督促严格执行审核工作流程,目前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并反馈审核意见。二是规范审核工作。印发整改审核操作指南,对审核工作流程、时限进一步明确,提高审核工作质效。
(二)关于正风肃纪方面
5.严肃查处“四风”案件。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对相关案件开展复核。二是加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能力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法规制度执行年”活动,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纪委指导案例、省纪委违规吃喝行为定性处置及取证指引等内容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水平。
(三)关于惩贪治腐方面
6.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复盘整改。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起草、审核、制发过程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原因剖析,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提出整改措施。实行纪检监察建议台账管理,落实质效评查要求,加强工作统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量。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及省纪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及时向市委报告《办法》内容并提出三个方面的贯彻落实措施。下发《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工作提示》,提出8项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纪检监察建议起草、审核、制发、整改、评估工作闭环落实机制。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纪检监察建议评选,评选结果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有效提升。
7.严格落实外部协作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部门协作专题会议。根据要求严格落实外部协作制度,起草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方案。2024年1月,组织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会议、纪巡审协调小组联席会议2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联动协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会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二是推动畅通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渠道。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统计等部门的日常联系与协作配合,进一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四)关于自身建设方面
8.加强中层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整改情况:坚持将纪检监察干部放进全市干部队伍“大池子”里统筹培养使用,突出人岗相适,从基层骨干、委机关年轻干部中择优选配了7名部室主任。
9.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整改情况:充实机关力量,多渠道引进“90后”年轻干部,强化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导师帮带”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方案》,开展结对帮带培养。不断深化全员培训,多形式储备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综合业务人才。充分发挥机关青工委作用,组织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宜纪论坛、志愿者服务、趣味运动会等系统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养。择优选配“90后”正科职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4名。
10.加强派驻机构人员力量。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借用人员工作管理办法》,确保借用程序规范、从严把握、严控规模。科学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机制,实行协作区人员统一调配、交叉使用,不断整合“室组”人员力量。
11.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整改情况:高标准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从思想根源解决问题,扎实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效果。
12.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看护队伍招录补录力度。2024年,市纪委监委协调市公安局新招录辅警31人。9个县(市、区)按要求陆续招录到位。二是狠抓看护队伍思想政治工作。2023年12月起,启动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2024年3月起,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加强队伍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着力增强看护人员的价值感、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加强看护队伍后勤保障。改善看护人员的餐饮、住宿、通勤条件,优化看护人员执勤时间。四是开展智慧看护试点。2023年11月,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智慧看护项目建设方案。2024年2月,完成设施设备安装,并开展软件调试。
13.扎实推进纪律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印发纪律教育工作方案。2023年11月17日,市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11月24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纪律教育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前期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同时,将纪律教育纳入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清廉宜昌工作要点》等予以安排部署。二是深化委机关自选党建品牌建设。对委机关各党支部落实“纪法教育进支部”情况开展集中抽查,定期提醒,督促委机关各党支部抓好“纪法教育进支部”落地落实。2023年11月以来,通过开展《宪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专题培训以及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方式,不断丰富“纪法教育进支部”自选党建品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工作质效。
(五)关于教育整顿方面
14.加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教育整顿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委领导及部室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及时通报督导反馈问题,逐项开展指导、完善、审核,不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
15.加强对下检查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反馈问题迅速整改。督促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党性分析材料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对落实“一岗双责”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形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规范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办理工作。结合省纪委监委新修订的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会同委信访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效规范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的办理工作。三是全面加强对下检查指导。市纪委监委制定集中监督调研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进行实地监督调研,进一步压实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16.加大刀刃向内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力度,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严管体系,下发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函,推动4个还未单设干部监督室的县(市、区)纪委监委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切实加强4个城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力量配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宜昌市纪委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不断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宜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从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持续推动整改,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巩固集中整改期成效,持续抓好长期任务整改,确保整改不打折扣、闭环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常抓常议,明确进度,定期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着眼长效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同步推进,从政治高度看问题,从思想深处剖析原因,从典型案例建章立制。同时,重新审视现有制度,逐项查漏补缺,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逐一完善优化,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用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为解决问题、优化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
(三)统筹结合提升整改成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统筹起来,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振精神、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推动宜昌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奋力推进宜昌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作示范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8月19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12388(工作日8:30—17:30);邮政信箱: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52号(市委机关大院)巡视整改公开信箱;电子邮件:ycslzjyg@qq.com。
宜昌市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