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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 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17 |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3日至8月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驻沪办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巡视反馈以来,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议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整改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涉及巡视整改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研判整改进度和工作质效,以“头雁效应”带动整改工作全面铺开,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全体干部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调度,常态化检查督促各处室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责任明确见人,问题清仓见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优化体制机制,推进系统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对照问题清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制定、修订6项制度规范,补齐制度上的漏洞,进一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坚决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以系统性的全面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展现新面貌,实现新发展。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部分党组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党组会上集中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工作、组织工作、思想文化及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重要论述。二是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关于“未按要求研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8项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7项重要文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会议集中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等8项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出台的7项重要文件,并结合省政府驻沪办实际,对招商引资、信息调研、联络服务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3.关于“参与‘推动长三角集成电路材料、装备与我省制造的协同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组织学习了关于“推动长三角电路材料、装备与我省制造的协同发展”等文件政策。二是走访调研浦东光电子信息行业协会等10家集成电路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报送15篇相关产业发展信息。三是举办集成电路产业专题座谈会。邀请省经信厅在座谈会上推介湖北省光电子信息产业,邀请行业代表建言献策,推动企业赴孝感投资电化学芯片产业基地项目。

4.关于“招引长三角地区外商外资,牵线搭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新增走访调研中国意大利商会上海代表处、埃森哲等19家外资企业和外商协会。二是走访进博会现场,进展台,访企业,与杜邦、敦豪等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建立联系。三是组织德格电器集团等近30名企业负责人赴襄阳实地考察。协助省商务厅邀请GE中国等知名企业参加2025“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

5.关于“未对接省商务厅需求项目推动签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补学《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推进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以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发展的部署和举措为推进招商引资的工作方向,全力推进招商引资,支持楚商回乡和返乡创业等工作要求。二是加强与省商务厅沟通。邀请省商务厅参加第六届长三角地区湖北商会组织及办事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并做湖北省招商引资推介。三是向省商务厅了解最新的全省招商引资重点推介项目,选取了10个项目作为第七届长三角地区湖北商会组织及办事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安排布置的重点项目,并请各相关产业的会长担任招商小组负责人帮助推进,努力推动项目签约。

6.关于“组织企业家回省投资考察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小分队招商频次和力度,每月组织一次企业家回省投资考察。2024年协调组织了10批次的回省考察活动,推荐上港集团等上百家上市公司、知名企业、500强企业及商协会与相关市县对接。2025年已协调组织了5批次回省考察活动,推荐德国商会等多家企业及商协会与相关市县对接。二是组织上港集团、上海申能集团到荆州考察调研;组织30余名楚商返乡投资考察团赴鄂州考察调研;组织湖北大学上海校友会等企业家赴大冶考察调研,共同打造大冶湖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二)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7.关于“报送信息重数量、轻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增加自主研究内容,自巡视以来,所报送信息得到省领导签批和省“两办”刊物刊载达20余人(次)。坚持不定期报送调研报告;每月报送1—2期“专报”,收集整理重点信息,介绍、总结长三角相关经验做法,并提出启示建议;每周报送1期“综述”,集中整理长三角一周的重要新闻、热点动态,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

8.关于“宣传推介湖北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长三角地区湖北商会组织及办事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湖北高校上海校友会联席会议等,宣传推介湖北。巡视以来,共主办或协助各类活动12个,约1370人参与。二是加强媒体宣传。举办新春媒体座谈会,邀请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等沪鄂多家媒体代表进行座谈交流。适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湖北农产品、文旅、体育等方面优势资源宣传。三是依托湖北精品馆·农产品精品馆,通过馆内视频展播、展板等形式,向上海市民宣传湖北发展规划、区位优势、文旅资源、红色文化和名特优农产品。四是在走访调研长三角地区湖北商会企业的过程中,积极推介湖北的产业基础、科教优势、区位优势和营商环境等,吸引企业关注湖北、投资湖北。

9.关于“网络平台发挥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适时更新省政府驻沪办官方微信公众号,稳定保持较高的推送频率,充分发挥好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巡视反馈意见后,增加我省产业和省情相关推广内容,已推送宣传湖北、推荐湖北的相关内容131篇,同比增长627%。

10.关于“对湖北省各市州驻沪机构的统筹指导、联络服务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第六届长三角地区湖北商会组织及办事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邀请长三角地区湖北各地区办事机构及驻沪招商专班负责人参加。二是办领导带队走访了武汉、黄石、宜昌等市州驻沪机构,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黄石驻沪联络处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开展内部管理工作交流。与武汉市驻沪办交流农产品进上海推广事宜,并对其筹备成立新质生产力企业促进会提供指导建议。组织带领武汉、宜昌等驻沪机构负责人调研长三角地区商会企业。

11.关于“服务湖北务工人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省政府驻沪办官方网站页面增加了联系方式。二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商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信息,发布宣传长三角地区关爱务工人员的政策措施、劳动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指导商会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耐心接待在沪湖北企业和湖北籍务工人员来电来访,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劳动争议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三是协助省人社厅在沪举办“湖北劳务品牌走进上海”活动,推广湖北劳务品牌,为湖北务工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12.关于“招才引智力度不够,对人才工作站的管理和业务履行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湖北高校上海校友会联席会议,21所湖北高校上海校友会会长、执行会长及秘书长共计70余人参会。二是邀请湖北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参加湖北高校上海校友会联席会议,对湖北省最新人才项目、人才政策和人才生态进行了宣传推介。在公众号发布《湖北省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方案》,宣传湖北战略人才引育政策;发布湖北交通投资集团等单位的人才需求。三是协助省人社厅开展博士后引才活动,招引上海及周边省份高校博士、博士后。

13.关于“未宣传推介《‘楚才卡’实施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长三角地区湖北商会组织及办事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湖北高校上海校友会联席会议等活动上,面向长三角地区湖北商会、办事机构、校友会及各类企业,对《“楚才卡”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三)关于“安全隐患防控不到位”方面

14.关于“安全隐患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属房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行集中维修整治。协同配合专业队伍,对食堂燃气安全进行专业检查,安装报警器。邀请消防安全专业人员对所属房产进行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对安全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分管领导作自我批评。三是修订完善安全检查项目清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检查。

(四)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15.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深入(未按规定程序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向派驻省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这一问题,作深刻检讨。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加强学习,从思想根源上查找问题,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度发生,今后将严格依照程序向派驻省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1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省政府驻沪办日常监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2月,对省政府驻沪办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梳理,共计69项,了解掌握党组决策情况。二是2024年12月18日下午,与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商会,听取该办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下一步工作,听取省驻沪单位党委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会议筹备情况,进行会前指导。2025年1月13日上午,省驻沪单位党委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会议。三是2025年2月10日,派员参加省政府驻沪办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2025年3月制定对驻外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办法。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方面

17.关于“未采取有效措施催缴沪办大厦某租户租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省政府驻沪办胜诉判决。后续视被告上诉情况,待判决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8.关于“信息调研外包未达到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息调研以自己为主,收集整理重点信息,介绍、总结长三角相关经验做法,并提出启示建议,以调研报告或“专报”形式报送;集中整理长三角一周的重要新闻、热点动态,以“综述”形式报送。报送的多篇信息被省领导签批圈阅或刊载。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扎实”方面

19.关于“与所属酒店、宾馆仍未脱钩”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已将所属酒店、宾馆出资人变更为湖北文旅集团,实现经营性资产移交和政企脱钩。

20.关于“所属酒店经营亏损”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关于经营性资产划转的部署,经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已将酒店出资人变更为湖北文旅集团。

21.关于“在所属宾馆挂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将省政府驻沪办与所属宾馆往来账目进行清理。

22.关于“对所属宾馆日常财务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视意见,理顺监管关系。二是所属宾馆基本户开办网银,所有支付事项通过网银支付。

23.关于“对外出租房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学习《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有关程序管理资产出租事宜,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省政府驻沪办名下出租资产租金水平进行追溯性评估。三是结合省政府关于资产划转工作的部署,积极与湖北文旅集团协调对接,实现管理权移交。

24.关于“固定资产盘盈项未登记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将盘盈资产以名义价值入账,进一步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及时掌握资产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25.关于“违规选定供应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实务操作”讲座,组织干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对涉及本次违规选定供应商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修订《省政府驻沪办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6.关于“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服务类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举办“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实物操作”讲座,组织干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三是修订《省政府驻沪办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询价方式不得用于采购服务类项目”,以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7.关于“违规开标、未按规定成立询价小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办“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与实物操作”讲座,组织干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三是修订《省政府驻沪办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8.关于“未经审批支付电费及在职人员公积金、社保、个税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学习财务管理相关文件,规范报销审批流程,在职人员公积金、社保、个税等凭缴费单、缴款通知书等经领导审批后支付。二是电费通过绑定的对公账户代扣费用,凭电费账单、费用发票经领导审批后报销。

2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支出不透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研究最新出台的《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掌握最新精神。二是修订完善《省政府驻沪办接待联络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接待费用报销凭证要求以及交通费、伙食费收取情况。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对于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事项,必须通过对公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七)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30.关于“化解长期存在的处室之间矛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团结和谐”氛围,加强教育引导,统一干部思想。二是持续开展“讲政治、懂经济、善协调、能写作”四种能力提升活动,为党员干部展示、锻炼、提升自我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助力干部全面成长。

31.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班子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未再出现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现象。二是对驻沪单位党委15个党支部2023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记录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现象。

(八)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32.关于“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让劳务派遣人员担任会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在职干部承担会计岗位。二是制定《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编外人员不得从事机关涉及人事、保密、财会等岗位,未经授权不得替代机关干部履行公务”。

(九)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33.关于“办党组对驻沪单位党委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党务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驻沪单位党委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党务工作负责人进行自我批评。二是就驻沪单位党委换届问题主动与上级党组织请示沟通,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三是对驻沪单位党委下辖的15个党支部换届时间开展排查,督促指导支部完成换届工作。

34.关于“发展党员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请办党组研究讨论发展党员的相关事宜。与党务工作负责人、有关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批评。二是党务部门到有发展党员计划的党支部进行实地走访,指导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发放《党支部书记工作实务》手册,帮助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提升党建工作业务能力。四是完善发展党员全流程规范指南,制订《湖北省驻沪单位党委发展党员全流程规范指南》,明确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所需资料清单,帮助党支部规范党员档案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守政治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理论学习作为改造主观世界、提高党性修养、补足信念之“钙”的精神追求和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已整改完成事项,经常性回头看、查漏补缺,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落实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做到紧盯不放、久久为功。

(二)筑牢制度根基。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标本兼治,深挖拓展、举一反三,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把漏洞补上、把措施跟上、把笼子扎紧,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良好效果。对经过整改建立的规章制度,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判制度执行成效,确保程序到位,责任到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担当作为。以此次巡视为契机,持续做好巡视成果的转化运用,把抓好问题整改与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省政府驻沪办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作为高质量服务我省支点建设的“质检员”和“动力源”。切实增强干部履职本领,转变工作作风,营造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清廉有为的新风正气,打造一支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干部队伍。持续开展好经济协作、信息调研、联络服务等各项工作,汇聚长三角各方面、各行业资源力量,为助力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更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联系电话021-6593386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99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605室;电子邮箱:sunwe_n@126.com。

中共湖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