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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17 |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8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厅党组把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巡视整改首要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交流。省委巡视反馈后,厅党组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确保厅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更清醒、信念上更坚定、工作上更务实、行动上更坚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厅党组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巡视整改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厅党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厅党组书记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厅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领域包保整改任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至岗、到人,形成了“党组统揽、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过程严督实导,建立“双周通报、每月调度”督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每2周通报整改进展,先后印发4期巡视整改工作提示,推动整改任务按时销号、清仓见底。厅党组制定《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预审办法》,明确整改销号标准,规范整改行为,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质效。

(四)深化系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厅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通过“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个领域”,实现从“治标”向“治本”深化、从“被动改”向“主动治”跃升。厅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以巡视整改推动工作全面进步,以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力量。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下一级党组织学习活动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不够,一些学习要求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补学。在厅处室支部、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补学,并要求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印发厅直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将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学习活动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制定厅直系统党建工作督查机制,每半年进行检查。四是建立季度学习情况核查机制。每季度对上级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2.关于“提出打造‘五强之地’目标定位,但措施制定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举措。厅党组研究制定打造“五强之地”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印发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贯彻执行。二是压实责任。围绕“五强之地”目标任务制定厅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加强督办。每月督办重点任务进展并印发督办通报。

(二)关于“履行工作职能职责存在弱项”方面

3.关于“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缺乏统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召开厅党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完善职能。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三是制定方案。制定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四是及时总结。对全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五是加强分析研判。将退役军人思想动态分析纳入工作计划,每半年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专项研判报告。

4.关于“推动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措施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厅党组印发分工方案,明确厅各处室(单位)具体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提升业务能力。举办全省培训班,提升市县工作人员思政工作能力。三是打造品牌特色。按照“一地一特色”原则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品牌。四是加强思想引领。举办2期全省基层退役军人党员培训示范班(兵支书、兵站长方向),引导基层退役军人党员在志愿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5.关于“发挥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设专栏。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开设湖北学习“最美退役军人”专题专栏及“最美退役军人视频”栏目,滚动展播“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二是编撰专集。出版《戎耀荆楚·卫国功臣纪事(二)》,持续发布“戎耀荆楚·每周一星”。三是加强宣传。持续做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四是广泛合作。与荆楚网、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合作,开辟《荆楚老兵》专栏。五是延伸拓展。制定退役军人即时荣誉激励内控办法,将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纳入“荆楚老兵宣讲团”。

6.关于“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培训方案。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和公共类专业培训已纳入厅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二是适当增加线下培训时长。将线下培训时长由5天增加到10天。三是丰富培训方式手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和公共类专业培训。四是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报告。

7.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未及时根据择业观念变化进行调整,退役士兵参训意愿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选培训机构。优选省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向社会公布名单。二是开设精品课程。指导省级承训机构开发精品课程,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选择。三是扩大补贴范围。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条件纳入人社部门就业创业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四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省级配套资金纳入2025年预算。五是开展部门合作。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各类培训班。

8.关于“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服务措施不够主动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整改。经与签约优待服务单位对接,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已上门向投诉人致歉,并于7月31日恢复了免费优待措施。二是完善机制。将“探索建立项目准入、退出机制”纳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年度工作要点予以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发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对惠军政策及退役军人优待项目日常监管。四是推进优待工作创新发展。将“深入推进优待工作创新”“探索建立项目准入、退出机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9.关于“对优抚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在建重点项目进行督查。派出工作组到相关地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掌握所有光荣院批准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进展较慢项目加快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竣工收尾。按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支付、工程验收等收尾工作。三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本级财政,围绕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绩效评价等内容规范项目申报。

(三)关于“深化退役军人事务改革有短板”方面

10.关于“相关职责边界不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理顺职能职责。按照政事分开原则,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协同高效原则,组织厅机关处室全面梳理职能职责,明确了需要进一步移交的具体经办业务。

11.关于“推进改革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关于调整规范厅重点工作(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推进全省系统优抚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二是强化项目支撑。制发《关于做好2025年优抚事业等单位维修改造项目申报的工作提示》,指导各地积极谋划申报项目。三是加强规划引领。督促各优抚医院做好“十五五”规划论证编制,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2.关于“厅直单位在转隶过程中,部分大宗资产存在权属不明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资产清查。制定立行立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房产、土地大宗资产清查盘点,规范各单位大宗资产使用、处置程序。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将大宗资产使用纳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加强资产出租出借中的评估、招租、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防控。四是完善考核方案。制发厅直系统资产管理考核方案,并完成2024年厅直系统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和资产管理考核。

13.关于“部分资产闲置至今未妥善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相关国有资产已盘活,问题已解决。二是加强资产统筹使用。组织清理资产,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三是加强学习借鉴。组织到友邻单位学习借鉴国有资产管理先进经验做法。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措施,加大资产管理活动中违规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五)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4.关于“对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推动解决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完成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1123”工程整体结项。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省大数据中心申请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与市(州)进行数据交互。实现“荆楚崇军”优待小程序与全国退役军人服务平台、“鄂汇办”平台对接。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将“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等项目纳入厅2025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四是积极破解退役军人职业教育难题。优选省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条件纳入人社部门就业创业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五是大力推进优抚事业单位改革。推动省荣军优抚医院与3家优抚医院“医养一体”融合发展试点,探索光荣院改革创新发展新路子。

15.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规范厅党组会议记录,全面梳理核对厅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全面准确。

16.关于“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范畴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议题范畴。根据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议题事项类别。二是优化议题审批流程。印发工作提示,明确上会议题审批制度,加强对上会议题和材料格式规范等审核把关。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相关要求。

(六)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

17.关于“厅党组未报送相关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印发关于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个清单”通知并督促落实。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开展年度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安排相关党内法规的专题学习。

18.关于“对厅直单位党组织传导管党治党压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印发通知,从17个方面明确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警示教育,参观各级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三是打造特色廉洁文化品牌。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半年对厅直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在会商(联席)会上通报。

19.关于“省荣军医院党委在未向厅党组报批情况下增加党支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立行立改。指导省荣军医院对2024年4月党支部调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党支部调整及党支部换届选举报批程序。二是进行全面梳理。对厅直系统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统计,及时掌握变化。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厅直系统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支部的设置、成立、调整和撤销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

20.关于“对厅机关处室及厅直单位‘一把手’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组织与厅直系统“一把手”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厅党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厅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干部人事制度,明确将监督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点内容。三是开展述职述廉。厅党组召开2024年度厅直系统述职述责述廉会议和厅党组民主生活会集体研讨交流,厅直系统“一把手”将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进行说明。

21.关于“履行教育帮带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交心谈心。分管领导与受处分同志开展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受处分同志思想、工作、作风表现情况。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印发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帮带实施办法。三是注重跟踪问效。及时提醒厅直系统帮带责任人按照要求每半年开展1次交心谈心,建立帮带台账。

22.关于“未针对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案例教育。指导受处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开展“一案一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开展常态教育。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厅主要领导给党员干部上党课。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四是开展典型教育。组织厅直系统年轻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七)关于“整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3.关于“未开展廉政风险动态监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风险排查。印发《关于开展违纪风险排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厅直系统党组织和党员违纪风险排查,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制定厅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工作办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厅直系统纪检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厅直系统及各直属单位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24.关于“工程项目采购由少数公司长期代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排查。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相关厅直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相关项目开展排查,分管领导对履行评审职责不到位的采购代表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业务办理。相关厅直单位终止与相关代理公司合作,重新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根据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结果,已对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发布风险提示。四是开展廉政谈话。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纪检负责人已对本单位政府采购负责同志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25.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集中组织开展厅直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厅直系统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专项测试。二是开展业务排查。完成2021至2023年度厅直系统政府采购业务风险排查,并重点提示厅直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厅直各单位均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四是严格检查考核。制发《厅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完成2024年度厅直系统政府采购业务专项检查。

26.关于“相关处室临时组织市县填报有关数据相差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信息系统,推进部、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二是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数据信息季报制度。三是加强培训管理。举办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就业创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对培训数据报送工作进行规范。四是推进数字赋能。在“荆楚崇军”“湖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旗舰店”微信小程序建立“政策查询”板块,收录国家、省、市(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为基层工作人员、退役军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政策查询服务。

(八)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27.关于“对厅属事业单位干部的培养、储备、使用缺乏系统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选配省荣军优抚医院党委书记。二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事业单位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

(九)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28.关于“上一轮巡视指出有关问题未制定相关长效制度和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时任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现任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厅直单位对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制发《采购管理办法》。三是规范政策执行。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测试,开展2024年厅直系统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厅直系统财会监督审计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持续用力。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退役军人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谋划推进,在服务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大局中锤炼政治担当。

(二)在深化巡视整改上持续用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改到位、改彻底。注重整改实效,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任务的问题,做好深化拓展工作;对视同完成的整改工作任务,坚持持续用力,持续推进,确保完成。加强制度建设,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制度、扎笼子、堵漏洞,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用力。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退役军人工作同向发力。拧紧责任链条,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闭环。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切实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管党治党全方位、各环节,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四)在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坚持以此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着力点,强化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围绕打造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五强之地”目标任务,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所需、退役军人所盼,抓好统筹协调,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五)在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上持续用力。深入落实湖北省“干部素质提升年”部署要求,紧扣“凝心铸魂、强基提能、担当作为”主线,以更高标准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深化能力淬炼,紧扣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工作等业务,大力推动干部在服务群众、破解难题中壮筋骨长才干。强化严管厚爱,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和履职评价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鲜明导向激励干部在服务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大局中奋勇争先,为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联系电话:027-8769994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17号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电子邮箱:316614898@qq.com。

中共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