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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信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17 |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8日至8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0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领责,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扛牢第一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把巡视整改抓在手上,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对涉及全局的问题,带头领责负责,带头抓好整改,带动各方负责,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压茬推进整改。建立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根据问题性质分别推进立行立改、集中整改、常态化坚持。将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推动全省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学习研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不断夯实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局党组会议健全并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关于“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建好用好矛调中心(综治中心)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力争做到让群众反映问题“只跑一次、只进一门”,把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产生,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反馈报告、抚慰救助工作机制;三是联合部分省直部门开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重点领域信访量显著下降。

3.关于“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维护信访秩序法治化,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实行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会同政法机关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树立法治信访鲜明导向。一是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二是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4.关于“无理信访、以访施压”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法治化,正确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把重心放在源头、把力量放在基层、把精力用于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上。一是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规范受理办理,严格执行“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二是改进信访工作统计、通报、考核,对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和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再进行排名、通报、考核、问责。

5.关于“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十四五’规划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持续推进《“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实施,加强总结评估,补齐短板弱项,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不足,统筹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方面

6.关于“发挥信访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窗口”作用,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用好用足信访“晴雨表”,加强社情民意分析,2024年报送《信访与民情》及有关专题分析报告29期,2025年上半年报送《信访与民情》及专题分析报告23期,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7.关于“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聚焦信访事项“四应四不”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开展督查检查。一是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对信访工作中“应受理不受理、应办理不办理”等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地方、单位整改落实。二是建立疑难信访问题调度会商机制,会同问题属地和主管部门,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路径,推动实质化解。

8.关于“履行信访建议职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责任单位和属地存在违反信访工作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等情形的,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制定印发《关于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实施细则》,2024年全省信访部门提出“三项建议”2410件,2025年上半年提出“三项建议”448件。

9.关于“指导基层信访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作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信访业务标准制定、业务抽查检查和培训指导,加强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操作流程的培训,指导基层信访干部熟练掌握应用信访信息系统。一是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指导,举办8期信访法治化大讲堂;二是编发《解决信访工作法治化“四应四不”问题工作手册》,指导各级信访部门登全、研细、转准、督实。

(三)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不够有力,信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弱项”方面

10.关于“推进信访制度‘立改废’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完成全面清理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对与《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不一致或者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分类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11.关于“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推动信访接待大厅与综治中心有机整合,做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方便群众。一是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纳入2025年省政府十大民生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二是推动县(市、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打造“一站式”解纷平台。

(四)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方面

1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不够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政治机关、群众工作机关和清廉机关建设,扎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营造局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扎实推进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及时总结报告工作情况;二是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跟进督办落实。

13.关于“在干部工作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2021年以来新任用未开展谈话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分别提出要求。二是对2025年新提拔晋级干部开展了任职谈话。三是建立及时谈话机制,明确干部晋职晋级正式任职后,及时进行任职及廉政谈话。

14.关于“以案示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反面典型和身边违纪违规问题为鉴,先后开展5次警示教育。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15.关于“报销审批手续不全以及会议费超标准开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和资金支付审核,会议费超标准报销的部分已退回。二是进一步完善报销审核程序,对照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实行“六必审”和“九必看”。

(六)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方面

16.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省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省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出台重要规章制度或工作方案等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17.关于“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党组成员分别按规定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查了2021年以来提拔晋升干部动议酝酿、任职谈话环节的材料,按要求补齐并归档。二是按“可追溯、可倒查”的要求,保存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原始材料。

(八)关于“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方面

19.关于“少数问题整改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对应收款项5.86万元全部收回;二是每季度对往来账进行清理,及时结算到期账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与前四卷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增强支点意识、争先意识、效率意识、为民意识、能力意识,坚决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二)深化以巡促改。巩固拓展此次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做到“不贰过”;对需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措施深入推进,确保整改“不悬空”。进一步用好信访工作“晴雨表”,纵深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登记受理,推进实质化解,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大力推动信访积案化解,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三)深化常治长效。补齐制度短板,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日常监督,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团结奋进的向心力、勇创一流的精气神、风清气正的好生态,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为我省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联系电话:027-6699630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武昌区惠明路17号省信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fjysq@hubei.gov.cn。

中共湖北省信访局党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