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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17 |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21日至8月9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中共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10月2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推动整改。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把讲政治贯彻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全整改,坚决推进整改要求全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以最果断的措施推动巡视整改见行见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各责任处室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四个明确”,对各项整改任务逐一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通报整改进度。

(三)抓好统筹协调,落实整改任务。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坚持每半个月一督办调度,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11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4次整改工作专班会议,研究调度巡视整改重大事项,督导落实整改措施。涉及需要相关监管部门支持配合的整改问题,主动上门沟通争取支持,共同推进整改。

(四)突出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转化。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5个。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做到以整改促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确保巡视整改与业务发展“两不误、两促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交易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加快建成支点的内生动力。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未及时组织学习重要会议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将“第一议题”列为《党组会议议题呈报单》首项内容,并严格执行。二是在党组会上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

2.关于“谋划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要求。二是每年制定“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清单,督促年度任务落地落细。三是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完成省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控管理平台开发建设,完成全省各交易采购系统的对接。

3.关于“对接推动药械供应链体系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省委2024年“新春第一会”精神,分析研究供应链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与医药供应链平台数据共享方案》,与九州医药供应链平台交接相关数据,建立常态化共享机制。

(二)在“履行核心职能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4.关于“发现违法违规交易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交易采购数智化转型,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二是修订了交易采购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交易采购异常情况处理。

5.关于“对围标串标问题未提出有效治理措施建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评审现场巡查检查与数字见证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评标评审现场管理。二是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大评标评审现场巡查力度。三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行政监督部门查处围标串标违纪违法问题。

6.关于“错误行为纠正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进一步规范公示内容,加大公示力度。二是定期对市场主体差错行为进行通报,鼓励招标人积极运用差错行为公示结果。三是对多次出现差错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专家进行约谈,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整改。

7.关于“推动评审专家规范履职的措施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评标报告形式核查制度,及时提醒招标人进行形式核查,发现错误组织评标委员会及时纠正。二是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现场考评,对专家履职不认真等行为做好记录并报监管部门处理。三是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积极推广评标评审错误快速纠正工作。四是在房建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智能辅助评标,评标评审质效显著提升。

8.关于“优化见证服务相关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规范交易采购现场服务标准,完善数字见证工作机制。二是完成数字见证系统建成,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全过程智慧数字见证。

9.关于“见证人员在评标评审现场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交易采购实操能力。二是制定《评标评审现场语言和行为规范》《评标评审常见问题处理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流程。三是在评审现场循环播放评审纪律要求,提示专家遵守纪律。四是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专家违规情况,提请按规处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0.关于“解决部分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问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依法执采意识。二是对2022年1月起网上商城省本级所有成交订单的价格进行了专项排查。三是运用商务部市场指数体系进行价格监测,并设立差价率20%为预警线。四是修订了《省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省交易(采购)中心进行价格监测的操作流程,以及对涉事供应商和高价商品的处理措施。

11.关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预留份额、评审优惠政策植入8个工程建设项目示范文本,为招标采购人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创造条件。二是修订《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督促招标代理机构落实相关政策。三是向各省直单位发函,督促提醒招标采购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加大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12.关于“发布招标采购文件和评标结果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综合监管部门沟通协商,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二是修订《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提醒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中载明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三是推荐采购人使用办公家具等8个品目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模版,指导采购人压实主体责任,提高采购需求编制质量。四是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审核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  关于“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规范》,统一平台规则和数据标准。二是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完成省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控管理平台开发和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适配改造,推进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系统对接,以一体化平台为枢纽、各级电子交易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统一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14.关于“交易数智化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省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与省发改委投资和重大项目智慧应用平台及省市场监管局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登记环节投资项目审批代码及交易主体注册环节电子营业执照信息自动关联。二是建成全省统一招投标市场主体库,巩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一地注册、全省通用”改革成果。

15.关于“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建设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控平台建设方案》,完成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建设,全面上线运行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资格后审)等26套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向使用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的各市、县交易(采购)中心推广,评标评审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16.关于“执行远程异地评标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全省各级交易(采购)中心严格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制度规则,达到规模标准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做到“应评尽评”,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由主场通过协调管理系统自行协商指定客场,有效降低了客场拒绝率。二是加大对全省各级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督促提醒力度,进一步规范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2024年以来全省规模标准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比例现已达到100%。

1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措施》,提醒招标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落实。二是主动与未执行减收、免收保证金规定的建设单位联系沟通,宣传政策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执行我省相关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修订《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督促招标代理机构严格落实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18.关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办法不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湖北省直机关2023-2024年度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征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框架协议采购,2024年11月完成复印纸品目的供应商征集工作。二是根据省财政厅2024年10月印发《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版)的通知》,积极调整实施方案。截至2025年6月,完成了碎纸机、投影仪等6个集中采购品目的供应商征集工作。

19.关于“解决市场主体诉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分析研判市场主体诉求,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分类进行整改。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账销号,市场主体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制定《省交易(采购)中心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三)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不够到位”方面

20.关于“对评标现场存在失泄密风险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造升级门禁系统,加强开评标场所管理。二是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强化保密意识。三是开展内控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四是对评标区监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监控效果。五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张贴民警公示牌,安装一键报警器。

21.关于“对异地数据备份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需求调研,明确各交易采购系统数据备份内容及方式。二是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参数配置,完成各交易采购系统异地数据备份。三是开展数据恢复应急演练,组织常态化数据监测,确保交易采购数据储存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欠缺”方面

22.关于“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未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省交易(采购)中心2025年工作要点》,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落实。

23.关于“未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写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坚持述职述廉评议,党组书记对各处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进行点评。

24.关于“几个关键环节未列入廉政风险点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将“采购需求审核”“编制采购文件”等环节列入廉政风险点管理。二是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引导党员干部全面了解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三是修订《省交易(采购)中心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采购流程。

25.关于“党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编发《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案例》,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二是召开警示教育会和党组警示教育专题会,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廉政书画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26.关于“机关纪委监督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多途径提高机关党务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制定省交易(采购)中心《机关纪委委员履职办法(试行)》《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机关纪检工作流程。三是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组织新任纪检委员(纪检员)开展集中谈话,督促机关纪委认真履职。

27.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规范采购行为。二是修订《省交易(采购)中心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28.关于“个别项目执行集体决策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按程序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29.关于“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干部轮岗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二是巡视整改以来对18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30.关于“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进一步弄清相关要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流程图实行流程化管理,对重要环节实行双岗位审核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错误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七)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31.关于“在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中还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完成省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控管理平台开发和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适配改造,推进交易采购一体化平台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系统对接,以一体化平台为枢纽、各级电子交易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统一平台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25年8月,累计汇集全省交易采购数据497万条。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无法退还的资金已上缴国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不断强化“阳光招采、智慧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发现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不断推进整改、治理贯通协同,以此促进交易采购更加公平公正、更有效益效率。

(二)深化巡视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视同完成,持续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三)固化巡视成果,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整改具体问题,又深挖问题根源,推动标本兼治,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加强转化运用,切实把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在推动支点建设、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上,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事业改革走深,更好地服务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联系电话:027-8772091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472015568@qq.com。

中共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党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