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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08 |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4日至12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5年2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位推动,夯实整改政治责任。厅党组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政治自觉抓紧抓实,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建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研究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形成层层负责、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

(二)精准施策,健全整改推进机制。坚持以制度化方式保障整改有序推进,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过程跟踪、闭环管理。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定期调度、印发工作提示、制发情况通报等方式,对事项进度及时提醒督促。严格执行“责任(牵头)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巡改办核验—党组审定”的联审程序,规范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系统治理,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将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注重从机制层面巩固成效。将整改工作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相结合,统筹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养老服务等工作的改革发展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向发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纪律约束;与制度建设一体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监管体系,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常态长效的治理效能。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2025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明确2025年全省老龄工作具体措施,组织召开省老龄委全会,印发相关文件,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履行核心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编制养老服务政策汇编,推动出台《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湖北省加快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新建城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制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公办福利机构财务管理等相关文件,完善监管制度。督促各地实施2025年度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养老机构“631”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持续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成立由省民政厅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推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升级上线。2025年省级开展两期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督导市县开展分级培训,推动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落实。印发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典型问题通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对办理不及时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开展“回头看”。对救助对象数据开展比对核查,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精准。

四是健全社会救助数据比对机制。依托“社会救助、核对系统、低收入监测”三系统合一项目推进系统全面升级,优化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模型,提高信息核验准确性和便利性。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协作,扩大比对数据源。依托相关监管平台建立定期比对机制,对反馈的高收入问题线索逐项核查,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动态取消。

五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推动落实经费、人员和场所保障,完善机构运行机制。印发《湖北省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清单(试行)》,指导机构规范化和实体化运行,督促尚未建立机构的地区建立或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机构。设立湖北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举办全省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对各地监测摸排及儿童主任培训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各地完善儿童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水平提升。

(三)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召开会议研究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召开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指导厅属事业单位完成党委和纪委换届选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运行。制定厅巡察整改评估标准和“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逐项核查评估。

二是加强厅直系统干部管理。印发个人有关事项核查情况通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辅导,加强指导审核,有效提升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一致率。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开展政策纪律学习和证件清理,规范台账管理,从严审核审批,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引导。修订厅机关人员借调管理办法,从严审核审批人员借调。组织对借调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对超过借调时间期限的督促返回原单位。

三是突出抓好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纠治“四风”明察暗访。牵头组建涵盖4个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推动殡葬、养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授警示教育党课,督导驻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驻在单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严格落实岗位练兵计划,积极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各类培训,在带案实训中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与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相关处室学习并落实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围绕2025年养老服务重点任务科学设置预算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审核分配项目资金,推动各地做好项目申报和评审,确保符合条件的县(市、区)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对部分投资项目、公益金资助项目及巡视整改项目开展审计核查。修订完善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社会组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和常态化审核,规范评审和资金分配。推动乡村振兴、适老化改造等专项资金按计划执行,并根据会商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奖补政策。制发《全省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评价方案》,对所有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落实分片联系工作制度,全年累计开展实地调研督导17次,覆盖所有辅具租赁试点项目。

五是加强预算的执行监督。通过召开预算执行推进会、财务例会及重点项目跟踪会议等方式,加强预算全过程管理,按期通报执行进度,防止年底集中支出。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要求,规范不可预见费使用范围。自2025年起,将厅机关培训费预算调整为统一编制,由人事处统筹管理、各处室组织实施。科学编制培训费、慰问费等年度预算,严格预算调剂和执行督办。印发相关通知,对民政服务设施项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建设项目整改完成。委托审计机构开展“回头看”,对未批先建项目补齐审批手续、未按期开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项目已完工并落实配套资金。

六是规范事业单位采购管理。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强化采购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质效,修订完善采购制度,规范流程和行为,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省福彩中心规范采购管理,对规避集中采购行为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新规编制预算并公开,组织系统招标采购培训,落实采购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和常态化监督。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厅党组书记代表厅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依次深刻剖析,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二是强化党建考评与制度落实。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考评工作,安排部署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建和履职尽责综合考评,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安排部署、提醒和检查,强化党建责任落实。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督促厅属事业单位党委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补选配齐支部委员。制定《省民政厅直属党组织工作指引》,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是规范干部轮岗与任职管理。修订厅干部交流工作办法,建立轮岗交流名册台账,推动干部交流常态化、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任职管理,督促事业单位完成干部任职名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五是强化出国(境)人员教育管理。修订《省民政厅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从严审批出国(境)事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因私出国(境)政策和纪律要求,推动制度执行和纪律约束常态化,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引导。

六是规范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行为。组织厅直系统干部学习在社团兼职的政策规定,督促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干部及时填报兼职情况报告表,从严审批,完善兼职台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攻坚克难,推动整改问题见底清零。紧盯尚未彻底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领导包保和定期调度机制,集中力量破解难点堵点。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清仓见底。

(二)坚持严字当头,推动长效机制健全落实。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加强成效评估和动态跟踪,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机制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问效,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民政事业提质增效。紧扣民生领域重点任务,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改革创新与补短强弱同步推进,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兜牢民生底线、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力举措,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月8日至1月28日。联系电话:027-5065707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湖北省民政厅机关党委(纪委)(邮编430079);电子邮箱:94384590@qq.com。

中共湖北省民政厅党组

2026年1月8日